深圳特区报:《陈红天委员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建议:产权交易无需审批 律师楼里签字完成》
2016.03.03

陈红天委员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建议

产权交易无需审批 律师楼里签字完成

深圳特区报北京3月2日电(特派记者 周元春 杨丽萍 韩文嘉)全国政协委员陈红天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尤其是金融领域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非常关注。在全国两会期间,他将提交《关于优化金融行政审批、改善营商环境的提案》,建议产权交易在律师楼或有法律效力的公证机关经所有人双方签字即可完成。

陈红天说,在国外经济发达的地区和城市,企业与企业或者企业与银行之间的所有权和债权的转移在律师楼或有法律效力的公证机关经所有人双方签字即可完成。但在国内是由产权登记机构负责产权管理。“举个例子——并购股权过户,涉及的股权资产如有贷款,产权登记中心是要求原股权人归还完银行或其他贷款后方能过户。这样做将使新的投资人或原有股权人的交易成本大幅提高且造成极大的不便。”

为此,陈红天建议,参照国际发达地区的成熟操作模式和经验,在深圳进行产权交易审批制度的改革试点,即产权交易在经律师事务所或有法律效力的公证机关见证下,资产所有权经双方签字即可发生转移;涉及银行债务,经银行资信审批同意,即可同时转移。如果标的所有权转移以后需要经政府部门进行产权登记,则可以通过网络备案同时完成登记程序。

“如果政府能够采用这种产权过户的登记方式,无论是对于企业的股权交易、不动产买卖、市民的房屋买卖,乃至无数困扰企业和银行的‘借新还旧’等问题的解决,都提供了政策上的有力支持。”陈红天希望,若在深圳试点运作成熟后,还可在全国范围进行推广。

原文地址:http://sztqb.sznews.com/html/2016-03/03/content_347018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