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陈红天博士:倡予民企保险公司公平待遇
2023.03.08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3月6日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在场的政协委员纷纷表示,习近平总书记与政协委员座谈交流,并发表重要讲话,为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撑腰打气,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释放了信号、指引了方向。

本身是工商界人士的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陈红天博士向政协会议提交了「关于平等对待国有、民营和外资企业,提高保险公司股东持股比例上限,及给予民企背景保险公司行政审批公平待遇」的提案。

他在提案中说,近年来,我国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推动现代金融体系建设,稳步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努力构建中国特色的金融监管体系,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党的二十大对金融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在我国金融改革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法规层面对内资企业不公平对待,在行政审批层面对民营企业不公平对待的现象。

提案指出,2018年,银保监会修订《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保险公司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上限也由原来的51%降低至现在的三分之一。2019年12月6日,银保监会印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明确取消合资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时点的通知》,取消了合资寿险公司的外资比例限制。2021年3月,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删除了有关外资股比的限制性规定,外国保险公司或者外国保险集团公司作为外资保险公司股东,其持股比例可达100%。陈红天博士认为,内资与合资保险公司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上限的差异,不利于坚持内外资一致原则,不利于中外资保险机构在同一规则下开展业务,极大地损害了国内企业的竞争力与积极性,不利于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此外,2021年至今,银保监会批覆的保险公司变更股东的事项共13起,涉及企业12家。其中,12家保险公司中,国资背景保险公司7家,合资保险公司2家,民企背景保险公司3家。」陈红天博士表示,银保监会批覆的保险公司变更股东大多是国资或合资保险公司,民企背景保险公司批覆较少。本着对国有、民营和外资企业一视同仁的原则,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拟建议银保监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年内修订《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提高保险公司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上限。同时,建议银保监会在变更股东、增资入股等行政审批方面给予民企背景保险公司公平待遇。


转自:香港文汇报记者 郑治祖